二、报考条件
1.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,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。如遇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文件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,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。
2.报考音乐学院要求考生身体健康,符合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:音乐学专业师范方向要求五官端正,无口吃;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、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、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,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。
三、报名考试安排
专业名称 |
报名时间 |
开始打印
准考证时间 |
一试时间 |
二试时间 |
三试时间 |
音乐学 |
2016年2月4日
至2月16日 |
2月20日 |
2月23日
上午开始 |
2月25日
下午14:00开始 |
另行通知 |
录音艺术 |
2016年2月4日
至2月16日 |
2月20日 |
2月23日
上午开始 |
2月25日
下午14:00开始 |
另行通知 |
舞蹈学 |
2016年2月4日
至2月21日 |
2月27日 |
3月1日
上午开始 |
另行通知 |
另行通知 |
注:
1.考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(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),京外不设考点。
2.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一试考试的时段,具体每个专业(招考方向)所需选择的考试科目及可选时段以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选项为准。其中部分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,额满即止。请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。
3.二试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时间,三试交费时现场安排三试时间。